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起草背景和依据
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明确要求,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四章“年度报告”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规定,结合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形成《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起草过程
区司法局作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起草单位,首先要求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报送其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然后再综合全区的总体情况撰写区政府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代拟稿),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和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报告送审稿,并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批。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相关政策问答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是持续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法治推进机制更加健全、行政决策体系更加完善三个方面;二是持续优化政府职能,推进高效即墨建设取得实效,包含“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升级三个方面;三是持续加强权力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包含政务信息公开全面主动、行政权力监督全面发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提速三个方面。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持续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五、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区司法局,0532-885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