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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即墨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精心规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公布292项。深化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207个事项实现集成办。优化重点工程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流程,221个区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高效审批服务库,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朝闻天下》栏目报道。竣工“联合验收”入选省优秀改革案例。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2022年攻坚行动,公布电子证照“用证”事项756项,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率达98%。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我区“律师赋能开创法治惠企新模式”成为了青岛市唯一入选的第二批全省法治建设示范项目。蓝村街道、灵山街道获评第一批青岛市“法治镇街”。全力配合做好青岛市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工作。贯彻落实《即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强化法治督察考核。落实年终述法制度,组织政府工作部门及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年终述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落实法治督察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督察组,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0个单位开展法治督察,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青岛市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7项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动态清单管理。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网上公开。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确保政府决策合法法规。2022年,共出具各类合法性审查意见169件,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区政府会议纪要、区政府协议等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共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对2022年4月14日之前印发且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清理,目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有7件,涵盖教育体育、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6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100%。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长年保持100%。严禁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插手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研究区级适用的“不罚”“轻罚”清单,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行审计全覆盖。
(三)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选聘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力量。组建成立区级行政执法互相监督员队伍,强化部门间监督。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请群众看、听群众说、让群众评。60个单位、部门参加《行风在线》与群众实时在线交流,“即诉即办”微信平台与12345政务热线、社会治理平台互联互通,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开展“调解护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持续深化“1+2+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指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00余起。持续巩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打造示范性“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服务平台。深化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和镇街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率先成立青岛市首个涉税行政调解中心。
(二)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和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和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区村(社区)配齐配强132名法律顾问,实现全域覆盖。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全面推广山东省村(居)法律顾问系统,不断提高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持续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坚持做到通报回访监督三个全覆盖,累计回访行政复议纠错案件48件,全部及时履行。2022年度共办理复议案件145起,行政诉讼案件51起。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能力还需提升;推进法治镇街建设力度还需加强等。下一步,即墨区政府将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