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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审计局起草的《青岛市即墨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目前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制发,就此次制定的《青岛市即墨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进行以下解读。
首先,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自2017年以来,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多次下发文件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实现投资审计转型升级。今年以来,青岛市审计局多次召开廉政建设会议和投资审计专题会议,强调要求严肃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严禁“以审代结”、规范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杜绝审计风险。为加强和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修订)及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制定了该《办法》,旨在完善规章制度、拓展审计内容、再造审计流程,从而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升级。
其次,介绍一下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青岛即墨行政区域内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且拥有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性、公益性建设项目。
再讲一下主要内容和较之前作出的改变。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结果运用、附则六方面内容。总则主要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审计机关的职责分工、经费保障等;审计计划和内容主要明确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计划安排和监督内容;审计实施主要明确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必要资料;审计结果及运用主要明确审计整改的督促形式和责罚形式。
较之前作出的改变。一是转变了公共投资审计体制,促进了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公共投资审计根据量力而行的选择制定审计计划,较好的解决了凡投必审的短板。二是规定了公共投资审计涉及范围。明确了对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且拥有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性、公益性建设项目的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三是深化了公共投资审计的内容。涵盖了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决策、审批、过程管理、资金使用及后期管护等全链条的审计,提高了公共投资审计的深度。
再就是介绍一下本《办法》涉及的人员经费保障。
审计部门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审计监督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依规选取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介对结论性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需费用由区级财政列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再说一下实施意义。
《办法》依据《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2015修订)制定,可有效提高我区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高效性,以审计监督提升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减少不必要浪费,同时强化了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责任,有利于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建设。
最后说明一下,关于审计整改的规定和要求的问题。
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部门,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应当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部门应当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谢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大家对该政策还有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业务科室: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联系电话:0532-8852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