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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5-03-31

一、编制背景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271号)、《青岛市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即政发〔2020〕14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即墨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

二、制定目标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

三、制定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即政发〔2020〕14号)等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向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等广泛征集了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5项决策事项纳入即墨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经即墨区委同意后,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四、主要内容

经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征求意见,《目录》拟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涉及区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海洋发展局4个部门。事项属于制定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等方面决策事项。具体事项为:

1.《关于实行耕地开垦费差别化收取标准的通知》;

2.《青岛市即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3.《即墨区商贸业发展规划》;

4.《即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5.《青岛市即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2.目录印发后,决策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青岛市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六、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咨询部门: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咨询电话:0532-885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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