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和《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0〕9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规划》,并完成了审批和发布程序。该《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二、编制过程
2021年4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4月-7月,采取召开工作对接会、内部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了矿山企业代表和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年7月以来,先后征求鳌山卫街道等5个街道、金口镇人民政府等2个镇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等13个部门意见建议,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专家评审,反复修改完善,按照《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继完成集体研究、公示公开、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程序,于2022年12月2日经即墨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上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2023年11月,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批复《规划》。2024年1月,区政府发文组织实施。
三、工作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十三五”期间,即墨撤市设区、融入青岛城市化进程,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4.6%,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6%,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7.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8%。
(二)矿产资源概况。青岛市即墨区矿产资源相对贫乏。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发现各类矿产17种,各类矿床(点)159处,其中大型1处,中型4处,小型9处,其余为矿点。具有一定优势矿产是建筑用安山岩,得到开发利用;铁、铜、锆(锆石)、天然卤水、膨润土、泥灰岩、砚石等矿产多为矿点或矿化点,不具开发利用价值;麦饭石资源量可观,尚待开发利用;重晶石矿点较多,但因勘查程度低,资源量未查明;地热、矿泉水资源丰富,应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现状加快勘查开发力度。
(三)“十三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工作成效。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开发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合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显著改善,全区完成2013年以来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9处,面积4.99平方千米,在我区部署的“2013年以来关闭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已建成即墨马山省级地质公园1处,灵山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1处;辖区内的矿山已全部关闭。
四、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即墨区构筑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全区交通、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将大量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等对砂石的需求仍将刚性增长。因此,需要优化调整结构,合理设置、有序投放矿业权,提高生产规模和开采总量,切实提高砂石资源的持续、有效供给能力。
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虽已初见成效,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矛盾仍未彻底解决,需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与动态监管,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规划目标
到2025年,明确了四个主要目标:一是拓展地质工作服务支撑领域。二是实行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管理。到2025年,全区建筑用安山岩年开发总量300万吨;地热年开发总量在80万立方米左右;矿泉水年开发总量在20万立方米左右。全区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1个以内。三是推进矿业绿色智能发展,新建矿山要全部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要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投产1年内必须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四是保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新建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继续落实《即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2025年治理目标。
到2035年,日趋系统、更加完善的地质工作将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全面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有序开展,形成矿业绿色生态发展新局面。
六、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保障措施等内容。
总则,阐述了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效力,确定规划基期和规划期。
第一章为“规划”现状与形式,阐述了即墨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对即墨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总结,对“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主要成效进行了总结,对“十四五”期间的发展形势进行分析。
第二章为“规划”编制指导原则与目标,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三部分内容。规划目标为“十四五”末,全区建筑用安山岩年开发总量300万吨;地热年开发总量在80万立方米左右;矿泉水年开发总量在20万立方米左右。全区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1个以内。
第三章为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确定即墨区重点、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针对重点开采矿种,即墨区拟设新增开采规划区块11个,总面积48.80平方千米,其中:地热开采区块共4个,面积39.11平方千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泉水开采区块共4个,面积9.07平方千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建筑用安山岩矿开采区块共3个,面积0.62平方千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第四章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从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三个方面对即墨区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指导性要求。
第五章为绿色矿山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包括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两部分内容。对即墨区“十四五”期间新建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性要求。在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面,针对新建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出相应的指导性要求。
第六章为规划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监督评估、建立调整机制、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引领等五个方面,确保《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