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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明集资诈骗案
发布日期: 2024-01-30

案例名称:李某明集资诈骗案

  • 时间背景: 该案件发生在2014年至2015年间。
  • 涉及主体: 被告人李某明曾担任两个养老机构的市场部总经理。
  • 犯罪手段: 李某明与同伙利用电话宣传和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吸引老年人群体前往位于石门县夹山寺的德源养老院进行参观考察。他们声称该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并在全国有多家养老基地,诱导老年人购买所谓的“全国养老养生一卡通”和“全国养老消费一卡通”会员卡。这些卡片承诺持卡人在该公司多地的养老基地可以享受折扣优惠或返利。如果卡内的资金不被消费,一年后会退还一定比例的利息作为福利补贴。
  • 后果: 通过这种方式,李某明及其同伙共骗取了40余名老人的资金,数额巨大。
  • 这个案例展示了养老诈骗的一种常见形式,即通过虚假宣传和不实承诺诱骗老年人投资,最终导致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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