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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即墨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即墨区入学,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1)父母至少一方与即墨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须由用人单位连续按月缴纳到报名日期)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须正在营业),截至2023年8月31日务工或经商满六个月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即墨区居住证,具有青岛市七区(市南、市北、崂山、李沧、城阳、西海岸、高新区)户籍的不需提供;(3)父母在城区有自有房产(房屋产权证用途须为住宅),或在经商、务工所在镇街(功能区)租住房屋六个月以上。租住的房屋须在区房产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用途须为住宅,发证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六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