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受理单位
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申请主体
1.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经本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四、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招用人员含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有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自用职工。
2.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对申领补贴时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领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月;对招用本单位原职工的,解聘备案时间距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须间隔6个月及以上,且期间未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一次最多可申领前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申领当月)。
五、申请材料
须提报符合条件招用人员名单、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凭证(需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等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其中,申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还须提报毕业证书等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申领补贴的,还须提报自用职工人员名单、外包服务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等材料。
六、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就业创业—查看更多—单位招用—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
2.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录入;
3.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
4.上传材料后提交申请。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就业创业—查看更多—单位招用—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
2.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录入;
3.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
4.上传材料后提交申请。
七、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八、办理时限
自每批次最后受理的日期次日起至审核完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
名称 |
联系电话 |
辖区 |
通济人社服务中心 |
88529803 |
通济 |
环秀人社服务中心 |
88515643 |
环秀 |
潮海人社服务中心 |
88514469 |
潮海 |
龙山人社服务中心 |
86585538 |
龙山 |
鳌山卫人社服务中心 |
82526177 |
鳌山卫 |
大信人社服务中心 |
82531907 |
大信、通济新区 |
蓝村人社服务中心 |
82571070 |
蓝村 |
段泊岚人社服务中心 |
83561193 |
段泊岚 |
灵山人社服务中心 |
84531139 |
灵山 |
北安人社服务中心 |
87505217 |
北安 |
龙泉人社服务中心 |
85589037 |
龙泉 |
温泉人社服务中心 |
86561761 |
温泉 |
田横人社服务中心 |
86503054 |
田横、田横岛度假区 |
移风店人社服务中心 |
83590608 |
移风店 |
金口人社服务中心 |
85501680 |
金口 |
就业创业促进科 |
88512903 |
即墨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