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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即墨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统筹规划,定向突破,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调整组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等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充实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等区委工作机关职能配置,强化归口协调本系统本领域重大工作职能。通过改革,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得到有效巩固。在12个与市场关联度高的部门明确专门内设机构挂市场配置促进科的牌子,负责研究落实培育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等工作,确保各部门市场化工作职责落地落实。对19个部门明确培育引导扶持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职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培育、引导、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职能,打造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的平台。理顺规范22个党政部门31项职责分工,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理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领域职责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在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职能。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规范和完善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完成部门原有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两单融合”,打造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总清单”。自上而下规范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衔接。区级政府部门公布权力事项4267项,责任事项10428项,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即墨政务网、部门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政府部门管理运行各个环节,推动部门按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完成经济开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坚持“放的准、接得住、管得好”的标准,将符合功能区发展需求、功能区可以有效承接且能实施有效监督的权责事项全链条赋予功能区行使。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等四项行政许可事项交由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向区行政审批局划转涉及22个部门的184项事项。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和关系事项实行动态调整。事项划出部门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许可行为和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力进行监督。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审批与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管体系,推动实施有效监管。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建立诚信自律、规范经营、简化高效、监管配套措施完备的审批新模式,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推进信用监管,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
(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化“一门”“一窗”改革,除“商事经贸类”“工程建设类”为综合专窗外,其余实现“无差别一窗受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工程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达到省内领先。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创新推出首批12项事项现场勘验直接发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快审批、快开工、快落地。推行“并联”审批服务,全面推动咨询、申报、受理、流转、审批、监管网上一体化运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出收费发证“一窗办”、优惠政策“集中兑”、证件材料“快递送”、服务缴费“扫码付”等一系列创新方式,政务服务的“科技含金量”不断提升。开展“秒批”清单梳理、流程优化和系统建设,全区1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秒批、秒办。利用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平台,实现社保、医保、不动产等四大类业务“一机通办”。
(五)加强市场监管。探索开展企业智能登记、开办注销“一网通办”、不予处罚清单等多项改革举措,全区市场主体总量突破
21.7万户,企业数量超过5.4万户。运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2个,可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电子政务“一张网”,构建统一智能综合监管运行机制,使监管过程实现智能化控制、随机抽取、科学匹配,最大限度减少对监管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将12个大类42个事项纳入随机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向社会公开。落实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30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免罚管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针对“问政山东”报道的问题,集中开展以服装批发市场为重点并延伸至小商品城等相关批发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执法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六)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实施“网格+”服务管理模式,将农村环境整治、非法集资、走私线索、医保缴费等39个工作纳入网格事项,创新网格精细化水平。推进治理方式智能化建设,统一开发覆盖五级架构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收集整合12个部门的数据资源,推进治理信息互联共享。按照“综治中心+综治信息系统+N”的模式,在各级综治中心打造综治信息系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三网合一的智能化工作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将社会组织年检改为年报,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全区社会组织已发展到840个。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坚决查办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案件,共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342件,着力解决食药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审查审批,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放管服”“一次办好”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办理流程和时限,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成立大气治理百日攻坚指挥部,加强环保工作整体协同推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启动实施“1+1+8”污染防治攻坚组合行动,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重大战役。突出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区建立8支督战队,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修订《青岛市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民意调查规定、风险评估办法等制度,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区政府会议纪要、蓝谷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等295件各类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起草、送审、备案等各项工作,审查区政府及部门合同185件。政府及法律事务较多的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将其参与咨询论证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切实做好专项法律事务办理工作,制定通过民主决策收回农民宅基地程序规定,办理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公司合作开发履约纠纷等法律事务20余件。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完善基本管理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对《教育人才引进办法》等3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按照“三统一”规定公布实施,确保100%备案审查率。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以及广泛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社会反响较大,实施时间较长的规范性文件,适时进行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文件的重要依据。围绕撤市设区、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流程再造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区1995年至2018年共计10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决定保留20件,修改24件,废止(或宣布失效)58件。通过清理,淘汰制度建设“落后产能”,让制度建设更好为改革保驾护航。
(四)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和两个配套制度,在青岛市十区市中率先完成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新司法行政体制优势,利用司法所专业力量,聚焦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审查监督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选取潮海、鳌山卫、蓝村、灵山和田横岛度假区等5个镇街先行试点,参与镇街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强过程监督。帮助镇街承接好下放的四项行政许可事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权限,推进一个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在市场监管领域,整合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建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领域和区域相应设置执法中队,集中承担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在交通运输领域,将原公路分局的路政执法职能和机构编制划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其机构编制事项予以调整优化。借机构改革之机,在综合执法部门职能配置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规范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划入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相关环境保护处罚职责,划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等审批服务职责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将原区农业局的林业执法相关职能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并相应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搭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代表镇(街道)统筹辖区内派驻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组织开展日常联合执法。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印发《即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分工方案》,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将任务全面细化、责任逐项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督任务、察实效,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公布区级25个行政执法主体、2304名执法人员信息,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卷评查情况按程序进行反馈,评查结果记入执法部门年终考核成绩。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对行政复议案件中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正,督促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整改。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网上跟踪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覆盖、常态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和公告制度。对334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持证满四年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试,有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执法人员退出机制,依法注销不再从事或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1360个。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先后就生态环境保护、“一次办好”改革、乡村振兴等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项工作报告。顺利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询问。政府系统共承办代表建议、提案180件,满意率均达100%。支持代表参加“十五个攻势”答辩会、三民活动、事业单位面试等社会监督活动,为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台工作规定,组织现场观摩庭审。2019年,区政府作为被告参加行政诉讼61起,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召开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主动研判政府系统廉政风险,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把廉洁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加强财政资金审计,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力度,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审查”转向“过程监督”。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采购透明度。建立党政群机关履约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机制,召开全区专项调度会议,对依法履约兑现情况等进行集中摸排清理,有效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完善“部门联动、市场主导、社会监督、依法惩处”的信用体系总体框架和联合惩戒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加大数据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安排实施审计项目56个,审减投资1.09亿元。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借助“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平台,推动市民与政府良性互动。28个区政府部门报告工作,600名市民代表通过网络平台听取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深度优化融合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加大对96711社会热线宣传力度,在即墨区各大景点地区进行推广普及,构建统一高效的“政务+社会”服务大平台。建立健全直通联办群众诉求问题、分类处置、责任联审、结果核查、问题通报等机制,全年受理群众诉求16万余件,事项办结率98.1%。不断拓宽互联网诉求渠道,开通区长信箱、网站、短信、微信、手机APP等多种网络诉求平台,为网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互联网交流互动平台。致力打造《局长访谈》、《书记访谈》本土节目品牌,努力搭建干群交流平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四)打造营商环境“亮点招牌”,助推惠企政策落实。作为青岛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2个试点区之一,我区打破传统惯性思维,把平台思维嫁接到服务发展中来,推出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惠企政策落实新举措。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培养政策专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建设“政策通”平台,为企业精准提供惠企政策。出台《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发挥第三方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择优遴选5家律师事务所组建惠企政策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权益保障、监督政策实施、参与政策制定等惠企法律组合式服务。共梳理惠企政策500余项,咨询、举报线索100余条,企业需求7大项,影响营商环境问题7大类,部分案件已协助解决。通过该机制,企业可以更专业地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大大减轻法律风险。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即墨政务网”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依托,打造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政务公开新平台,信息公开数量及公开精准度稳步提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9万余条。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升级即墨政务网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印发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五大方面对信息公开进行专项部署。梳理建立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部门和保障方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模板,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印发《即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提高全区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公共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主体义务,对各自网站信息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通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方式,压紧压实政府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守纪律规矩,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行使权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财政、公共资源、国有资产、民生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扶贫、低保、医保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对贪污挪用、克扣截留、私分冒领、吃拿卡要问题,依纪依法严厉惩处。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化“枫桥经验”落实,持续推进“1+2+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程序,引导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方式、诉讼的前置环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度保障,构建起分类分层、纵横交融、配套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不断丰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611起,调处成功率98.97%。推动全区18个镇街调委会,1112个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在道路交通、医疗、金融、企业产权等重点行业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3个。全面推广“智慧调解”应用系统,不断加强与全区“社会治理”系统联动,开展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录入,建好用好调解工作大数据库,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排查发现矛盾纠纷优势和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化解纠纷优势。
(二)建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引入全国知名律所,通过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致力培育一批精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律所。公证服务提档升级,创新依托法信公证云平台实行网上咨询与网上预约、办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12348”服务大厅开通“绿色通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2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1%。新增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2个,规范化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10个。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法律援助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做交流发言。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等方式审理案件,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1件,受理130件。坚持每一起案件确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承办,案件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形式,借力“外脑”提升办案质量。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运用调解、和解、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着力增强行政复议决定说理性,提高行政复议决定权威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障市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拓宽畅通信访渠道,形成信、访、网多轮驱动模式,方便群众诉求及时进入信访平台,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了信访责任界定不清、把握不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用严格的制度、规范的程序,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受理来信来访,对已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问题主动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工作。健全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访问题依法合理分流、妥善处理。实行群众挂号信免挂号费、平信免邮费的“双免”制度,降低群众信访成本。完善律师和群团组织参与化解信访积案新机制,选聘律师组成法律专家团,参与领导接访、会审听证、调查研究、合议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宽积案化解渠道。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贯彻执行《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奋进新时代勇担新使命加快建设“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意见》,选干部用干部突出能力要求,重点看是否善于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引导干部重规则、讲诚信、守法纪,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一切按规矩办,有规矩必须办”的思想自觉。不断健全依法办事、依规则办事的制度,大力实施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建立简洁高效的扁平化工作机制,提升干部在法律规则边界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将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教学内容列为党校主体班次重要教学内容,在课程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在区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教学计划中安排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方面的教学课程。举办“即墨古城大讲堂—法治化建设”专题系列讲座和全区市场化、法制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将法治教育、依法行政等课程作为公务员任职培训、初任培训等主体班次的重要教学内容。加大领导干部网上学法力度,从严落实考试结果与职位晋升挂钩制度,以考促学,增强学法效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办法(试行)》,明确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及参公单位副科级以上职务人员(含四级主任科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同级人员);镇、街道行政副科级以上职务人员(含四级主任科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同级人员);事业单位区管领导干部为参加考试的对象。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党内法规等,考试采取网上方式进行。应试人员须按期参加年度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公职人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在初任公务员培训、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培训、领导干部任用培训中,设置法律知识考试内容。
(四)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梳理完成《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普法责任清单》,对机构改革后名称、职责发生变动的单位,对其名称、所宣传的法律进行调整,增加部分新成立的单位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实现普法责任精准化、体系化。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督促落实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实行法治建设区领导顶格推进机制和区领导督导机制,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由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各自领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主要领导就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并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政府主动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镇街重点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履约情况、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落实情况等。区直单位重点考核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督察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全力争创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申报,报送4个单项申报项目。对照《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模拟测评计分标准》,对相关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发挥提示引导作用,推动开展自测自评。做好省委、市委对我区开展的法治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等督察迎检工作,针对问题短板,迅速开展整改,提升企业和群众法治获得感。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和广视角、全覆盖,保证市民及时了解、参与、监督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和理论宣传阵地。在对各类具体事务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15国际消费日法制宣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大型普法活动,不断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活化普法载体,打造司法行政系统“春雨法治宣传服务队”、法院系统“法佑青春共筑明天”心灵港湾、检察系统“墨检护航”、龙山街道“小解普法”等品牌化法治宣传亮点,进一步提高法治即墨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参加《法治政府进行时》等专题节目,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成效。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2019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制定文件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效能还需继续提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等。
2020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持续简政放权,承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动功能区赋权工作。扎实推进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多地将基层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个人事项委托镇街实施,实现区镇两级通办。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做好“照后减证”的监管和流程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日常监管全覆盖。加快“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以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社会治理制度规范。完善以党建为统领的“多网融合、一网统筹”机制,建立网格化综合管理责任清单,将党建、综治、城市管理等纳入一张网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模式,推动向事业单位购买政府服务改革。打造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指挥处置和镇街网格化基础“三个平台”,实现监管执法提质增效目标。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改革发展等,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提供更加科学可靠的依据。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保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做好市场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拟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决策草案时,将公平竞争审查情况作为合法性审查的要件。深入落实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总结试点经验成果,适时全面推开。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执法权限和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推广使用“电子执法证”。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教育、环保、交通、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加大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强化矛盾纠纷前期化解措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健全区、镇街、村居三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组织体系,突出抓好警调、诉调、访调、行调、援调等对接机制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打造“智慧调解”系统升级版,将“1+2+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融入“智慧调解”网络系统。
(八)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将宪法法律知识列为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加大对公务员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着手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的规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