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即政发〔2023〕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历史文化传承能力,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和省、市有关古树名木认定建档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区认定首批三级保护古树予以公布。
一、全区审核确认三级保护古树181株,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标牌格式,统一制作,标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监制”,分发各镇街组织实施悬挂。
二、全区三级保护古树名木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各镇街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古树养护责任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养护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古树名木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注重弘扬古树文化,提高全民古树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名木。
附件:青岛市即墨区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