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即教体字〔2024〕37号
各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初中、职业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就业与升学并重”,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强化工匠精神培育,主动对接服务新质生产力、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为加快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现代化新区作出新的贡献。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北校区、南校区、普东校区)计划招生1570人,其中中职生1300人、“三二连读”及五年贯通培养高职生270人。民办职业学校青岛兴华汽车工程学校计划招收中职生500人,民办职业学校青岛中云经济贸易学校计划招收中职生547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三二连读”(含其他类型五年贯通培养)、中职、技工教育。
各职业学校要严格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人数超出学校容纳能力。
三、招生政策
(一)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3+4”本科招生具体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为准,招生范围为青岛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青岛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青岛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考查科目成绩合格。2024年,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青岛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我区的普通高中和青岛市各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参与其他批次录取。
(二)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为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搭建学生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2024年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办法和学籍注册等与普通高中相同。2024年,在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青岛兴华汽车工程学校设立综合高中班。
(三)继续做好“三二连读”贯通培养。2024年,我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有4个专业与高校开展“三二连读”贯通培养招生。从2024年开始,“三二连读”原则上仅面向青岛市招生。
(四)“爱基金·鼎志班”招生。继续在青岛烹饪职业学校举办“爱基金·鼎志班”(以下简称“鼎志班”),今年在我区的招生计划为5人。“鼎志班”招收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青岛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设定为100分。
“鼎志班”学生需填写《推荐学生登记表》,推荐学校需填写《推荐学生汇总表》(相关表格请在烹饪学校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qdpengrenqdedu.com/),并附由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请推荐学校于5月18日前报区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科。
(五)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三二连读”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二是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职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青岛市所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青岛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
(六)各批次志愿顺序。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分数带录取批、“三二连读”批(含其他类型五年贯通培养)、三年制中职技校批。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第一阶段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七)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
(八)继续实行职业学校招生不退档、不改录政策。从2021年开始,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不再允许退档和改录,允许学生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原报考职业学校志愿。今年继续实行该政策,并通过扩大宣传、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各初中要继续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对职教高考、“3+4”本科、综合高中实验班、五年制贯通培养、职业教育免学费、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使学生及家长能够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特别是要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职业学校不退档不改录的政策。同时,要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宣讲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使有意向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并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引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方向。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按照青岛市要求,我区将严格审查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审核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等,面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青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坚决取缔招生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对于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予注册学籍。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共同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各级招生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要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违反职业教育招生不退档不改录政策的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附件:
1.青岛市即墨区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
2.2024年青岛市初中后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
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