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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11-27

专家介绍:和慧,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院大气环境研究室主任六级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大气污染防治和减污降碳协同控制研究长期从事大气污染源清单、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挥发性有机物组分清单的编制和大气环境规划/计划/政策研究和实践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起草的《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前已经即墨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就此次制定的《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出台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4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4119号);10月青岛市办公厅印发《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2442号),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精准性,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对《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即政办发〔20233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应急预案》。

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出台目的:本《应急预案》的出台为有效开展即墨区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通过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修订内容:

(一)增加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依据。

(二)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对于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不可控因素等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

(三)增加了应急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要求,优化了扬尘源道路清扫保洁部分内容。

重要意义:本次修订内容不涉及企业具体应对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可继续执行原有制度。即按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保障类工业企业、小微涉气企业等类型实行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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