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垃圾可产生化学污染,破坏旅游业和渔业。大型塑料垃圾通过生物或物理作用慢慢碎片化,成为微塑料。微塑料可以通过水产品和食盐生产与消费等途径向人类食物链传播,从而对人体健康构成巨大的威胁。即墨作为山东半岛重要的海滨城市,而且也是我国沿海城市中经济社会发展比较靠前的城市,针对微塑料污染问题应该引起高度警觉。
一、微塑料污染已成为人类面临的重大海洋环境问题之一,滨海城市首当其冲 塑料垃圾可产生化学污染,破坏旅游业和渔业。大型塑料垃圾通过生物或物理作用慢慢碎片化,成为微塑料。微塑料可以通过水产品和食盐生产与消费等途径向人类食物链传播,从而对人体健康构成巨大的威胁。我国是塑料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在广大的城乡区域对塑料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尚很落后,海岸带的塑料垃圾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即墨作为山东半岛重要的海滨城市,而且也是我国沿海城市中经济社会发展比较靠前的城市,针对微塑料污染问题应该引起高度警觉。
二、微塑料污染防治存在的困难 1、沿海区域城乡塑料垃圾日益增多,但是回收体系滞后,微塑料污染防治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缺位。 微塑料污染要从源头抓起。目前,即墨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已经启动,建立了分类收运体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覆盖率和分类的细化程度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政府部门针对塑料垃圾还没有专门的回收和管理模式;而且,由于回收和处理塑料垃圾的成本高昂以及相关的政策激励不足,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企业无法盈利),导致自然环境中的塑料垃圾逐渐积累,数量日益增多,危害日益增强,环境风险日益突出。 2、我国虽有“限塑令”,但作用效力非常有限,不能有效遏制塑料使用量和塑料垃圾数量的增长。 2008年6月我国正式施行“限塑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限塑令”实施不久即沦为“卖塑令”,塑料使用量不出现反弹,并未实现“环保购物”的初衷。在即墨的大中型购物商场和超市中,“限塑令”同样已变质为“卖塑令”,而在广大的农贸市场、餐饮和零售等行业,“限塑令”形同虚设,仍然大量使用塑料袋。 3、公众防治微塑料污染的意识淡薄。 日常生活中塑料污染防治意识淡薄的现象较为普遍,例如:从电商的发展到外卖的崛起,从购物塑料袋到快递包装、再到一次性塑料餐盒,生活类塑料制品使用量不断增长的趋势愈演愈烈,甚至有逐渐失控的发展态势;人们对于自己的购物和消费方式已经习以为常,缺乏防治(微)塑料污染的意识和行动;海岸带旅游区游客随地抛弃塑料垃圾的不文明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和严重。
三、微塑料污染防治的建议 针对即墨区域(微)塑料污染风险和危害不断加剧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塑料垃圾回收体系 推进塑料垃圾的回收利用,实施塑料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并使之常态化,包括:建立专门的塑料垃圾投放点,并配备督导员对塑料垃圾回收情况进行督导;建立废弃塑料资源再生回收补贴机制,可采取基金发放补贴、处罚违规对象等做法;建立塑料垃圾绿色账户,推行电子积分,按要求投放塑料垃圾换取绿色账户积分,账户积分可按标准折算成相应的资金换取物品或相应的服务。 2、出台防治微塑料污染的地方性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于微塑料管理的立法,建议即墨区尽快制定和出台微塑料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明确相关政府部门的责、权、利,有效监督和管理塑料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和处理等环节;明确对违法企业和个人的惩罚细则,清楚规定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措施;完善税收等经济手段的作用,充分体现经济手段在塑料垃圾减量化及回收利用中的作用。 3、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防治微塑料污染的意识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呼吁各国采取行动减少一次性塑料垃圾污染,希望通过公众参与给各国政府和企业增加压力,以加大塑料和微塑料污染的控制力度。即墨区政府应调动和鼓励社会公众、非政府环保组织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塑料垃圾合理回收,以及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改变日常生活中不健康的消费习惯,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增加可重复利用的替代品的使用量,例如,拒绝使用一次性餐盒、购物时选用环保购物袋、减少洗涤剂和柔顺剂的使用量等。